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98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下达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面向全区发放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现将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下达我区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76万元。
二、补贴对象要求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在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明确的仍由原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
3.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整体性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为集体所有,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范围
1.补贴面积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
2.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3.国有农(林)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乡镇核定上报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全区共1976万元,拟补贴农户47705户面积375943.635亩(其中董志镇拟补贴9821户84829.56亩、肖金镇拟补贴9629户69829.66亩、温泉镇拟补贴4892户32126.71亩、后官寨镇拟补贴5769户42899.17亩、彭原镇拟补贴7939户63501.715亩、显胜乡拟补贴3936户35745.91亩、什社乡拟补贴5719户47010.91亩),拟补贴标准为52.56元/亩。
五、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补贴资金将于区级公示完成并抽验后,于2026年6月底前足额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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